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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14日 11:48 来源:
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
根据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(试行)》,现就做好2022-2023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2022-2023学年度在岗的班主任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、工作能力、履职尽责、工作效果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。具体内容参考附件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》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各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本单位班主任考核工作。班主任考核成绩由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。其中学生评议占40%,学院考核占60%。具体考核程序如下:

(一)自我总结(6月13日-6月20日)

班主任撰写个人工作总结,并填写《班主任工作手册》,提交所在学院。

(二)学生评价(6月13日-6月20日)

组织班级全体学生按照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》内容,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(由学生处通过线上统一进行,并将学生测评结果反馈二级学院)。

(三)学院考核(6月21日-6月28日)

各学院按照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》的内容对班主任学期工作进行考核。

(四)汇总上报(6月30日前)

各学院汇总班主任考核结果,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,于6月30日前上报学生处。
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(90分及以上)、良好(80-89分)、合格(60-79 分)和不合格(60 分以下)4个等级。优秀比例不超过20%。

四、考核等级
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为优秀:

1.所带班级中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的;

2.所带班级的学生中涌现出突出突出先进事迹且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;

3.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受到学校表彰的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评为优秀:

1.所带班级出现单科考试超过25%以上学生不及格的;

2.每学期深入学生班级少于4次的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工作考核为不合格:

1.在师生中散布不当言论,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2.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3.有违师德师风、有损教师形象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4.受到党纪、政纪等处分的;

5.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、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严肃考核纪律,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班主任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严肃处理。

(二)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,并作为职称评聘、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。

(三)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,学校不予发放班主任津贴,不再续聘,同时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处理。


附件:

1.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(学院用)

2.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6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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