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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秋季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9月01日 09:01 来源:

各二级学院:

为确保2023年秋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,现就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秋季开学学生报到工作

1.做好老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。各班级辅导员要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,并于9月4日下午5: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(附件1、附件2)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(纸质版加盖公章),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(hblgxyxsc@126.com)。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辅导员要及时联系,督促其尽快返校。

2.新生入学报到。9月9日、10日,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。其中9月9日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,9月10日普通本科新生(含对口本科新生)入学报到。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迎新工作总体方案要求,精心组织安排,全力做好2023年迎新各项工作。(详见《淮北理工学院2023年迎新和入学教育工作方案》)

二、做好开学初学生管理工作

1.上好“开学第一课”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、反电诈宣传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等工作。

2.实行晚自习制度。2023级新生实行集中晚自习,晚自习时间从9月12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,每周日至周四,晚上7:00--8:40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,每天安排学生会干部进行晚自习检查,并于每周一之前将上周本院晚自习情况发至学生处邮箱(hblgxyxsc@126.com)。(详见《关于开展晚自习活动的通知》)

3.开展升国旗活动。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、报国之情、强国之志,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。(详见《关于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》)

4.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。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2日前以班级(老生)为单位到学生处统一办理2023-2024学年学生证注册手续。

三、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

1.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。根据《淮北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,并于9月15日下午3:00前将综合测评结果统一报送至学生处。在此基础上,认真做好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并于9月18日下午3: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。(详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)

2.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根据《淮北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,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做到精准认定。以学院为单位,老生于9月20日前、新生于9月27日前将《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、《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》(加盖公章)等材料报至学生处。(详见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)

3.及时报送助学贷款回执证明。以学院为单位,于9月7日前(老生)、9月14日前(新生)将《安徽农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》、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》(纸质版盖章签字)报送至学生处,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(hblgxyxsc@126.com)。(详见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》)

四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

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;做好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,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幵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;帮助学生调整好状态,以健康、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和生活。


附件:

1.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

2.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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