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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9月05日 10:18 来源:
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
为做好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《淮北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我校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均可申请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参评年度无违纪处分,如上学年之前有违纪处分须已经解除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;

5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,身心健康,综合素质突出。

三、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

特等奖每人每年2500元,按班级人数2%比例组织评审;

一等奖每人每年2000元,按班级人数5%比例组织评审;

二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,按班级人数10%比例组织评审;

三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,按班级人数20%比例组织评审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1.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。每学年开学后由各辅导员组织学生代表按《淮北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测评出上学年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。

2.各二级学院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,先由辅导员和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审,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出特等、一等、二等、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,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。

3.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评审,确定推荐名单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学生处。

4.学生处审核后,将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各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总支书记、院长担任组长,负责评选工作的指导及相关问题的处理,团总支书记、教学秘书、辅导员任领导小组成员,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2.请各学院于9月18日(周一)下午3: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报送至学生处(纸质版需加盖公章),电子版(excel格式)学院汇总后发送至hblgxyxsc@126.com邮箱。过期不报,视作放弃,责任自负。

3.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必备条件,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并按时上报评选结果。严禁弄虚作假,不得多报、漏报。

4.报送格式:见附件。

5.在评选过程中,如有其他问题,请与学生处联系,联系人:张敬茹,电话:3880230。


附件:《淮北理工学院2022—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》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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